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四、评标标准 1、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略)
更正为:(略)
2、在满足“第四章、采购需求-五、保洁管理、进退场交接、设备等要求(二)进退场交接”基础之上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退场交接方案进行打分。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3、在满足“第四章、采购需求-五、保洁管理、进退场交接、设备等要求(三)设备、工具、服装要求”基础之上,根据供应商对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耗材、服装方面打分。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4、在满足“第四章、采购需求-八、内部考核与培训”基础之上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部考核及培训方案进行打分。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5、在满足“第四章、采购需求-十、服务费用方案”基础之上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费用分配方案和费用测算分析说明进行打分。有利于保障并提高服务质量,优于采购需求的得4分,能够实现采购需求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明细报价表中如出现“主动让利、优惠、折扣”等视为报价不合理,本项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