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5.3.3条 供应商和采购对象实质性要求
(1)删除原第(4)项“不接受合同分包”。
(2)对条目序号进行顺延调整。由原(略)项调整为(略)项。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6 条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供应商和采购对象实质性要求清单(获取文件时提交)随上述1.5.3.3条内容同步修改,删除“不接受合同分包”要求,并对条目序号进行顺延调整。
3.招标文件第二章“2.6.3.1.合同分包”:
原招标文件:(略)
更正为:(略)
4.招标文件第三章“3.3技术服务要求”:
原招标文件:(略)
3.4合规底线:(略)
更正为:(略)
3.4合规底线:(略)
5.第五章 评标办法 5.4.2 条 综合实力评分项
将“获得AAA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信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的“信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修改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因上述更正内容涉及合同分包、评分标准等实质性条款,为保障所有潜在投标人拥有充足时间获取最新招标文件并据此编制投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原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作如下顺延: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均作相应修改,原文件与本次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已获取原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重新获取最新版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