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略) 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4)本项目是预采购项目。如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5)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
(6)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