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众兴瑞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山县民政局委托,对武山县民政局(略)年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夏季生活物资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一、招标文件编号:(略)
原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核心产品:(略)
现更正为:
核心产品:(略)
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中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略).1 本次招标项目由各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实地踏勘针对该项目供应商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居住地址和居住情况。现场踏勘提供不少于5 张相关村组路线图和入户踏勘调研图片
(略).2 踏勘的目的是让潜在供应商对其所投项目进行初步了解并掌握所投包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情况,以确定服务方式、编制实施方案、确保服务质和诚信履约,实现准确报价。请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后2日历天内(结束日当天(略) 时前)到其所投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居住地了解情况,现场踏勘结束后,由武山县民政局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现场踏勘资料,出具“现场踏勘证明”并签字确认。复印件于现场踏勘结束日之后2日历天内(结束日当天(略) 时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原件扫描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对待。
现更正为:
(略).1 考虑到本项目的服务特点,采购人鼓励各供应商自行对项目服务区域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的实际分布情况和居住状况,便于编制合理可行的服务方案和准确的投标报价。建议 踏勘不同乡镇不同村(社区),能提供不同镇村路线图和入户踏勘照片。若因未勘察导致对项目理解不充分、投标报价不合理或服务方案不可行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略).2 供应商参加现场踏勘的,可以用照片配文字记录的方式自行留存踏勘材料供编制方案时参考。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踏勘提供的照片资料情况,出具踏勘证明。
(略).3 本项目的踏勘行为属于自愿性质,不构成对供应商的实质性资格要求。因踏勘产生的人工、交通、通讯等一切费用和风险问题,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6.2 供应商须提供由标的出厂地市级及以上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商品检测报告。
现更正为:
6.2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检测报告。
原招标公告中: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网上开标时间:(略)
网上开标地点:(略)
现更正为: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网开标时间:(略)
网开标地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