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原招标公告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原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招标文件3.4.其他要求、标文件5.3.3.符合性审查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实施方案、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售后服务方案、5.4.2.评标细则及标准履约能力,顺延开标时间。(具体更正内容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原招标公告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略)
原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注中“6.标注“●”的参数为本项目的功能演示参数,投标人须派专人自行携带演示所需设备到评标现场进行演示。”更正为:(略)
原招标文件3.4.其他要求“★费用:(略)
原招标文件5.3.3.符合性审查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原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实施方案注:(略)
原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②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③技术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完整全面、与项目要求匹配,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内容不满足要求的扣2分,每有一处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 注:(略)
原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履约能力二、“人员配置(2分) 项目团队人员每有1人具备高处作业操作证和初级(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智能化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得1分,最多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