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采购包1附表(略).探头规格的佐证材料要求“提供厂家盖章版技术白皮书或厂家盖章版技术参数证明频率范围及阵元数”更正为:
提供设备操作界面实拍图片、产品使用说明书完整版、技术白皮书完整版任意其一作为证明材料。①提供的实拍图片能清晰、直观展示相应技术参数要求。②产品使用说明书<需包括版本号>、技术白皮书是指制造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已面向市场发行的版本,非针对本项目的“特制说明书”。③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清晰注明符合采购需求技术参数的投标产品参数在证明资料中所处位置,在证明资料中做出标记<例如用红色方框标记>。
(二)原采购包2、采购包3附表三角号条款的佐证材料涉及要求为“提供厂家盖章版技术白皮书或厂家盖章版技术参数证明”均更正为:
提供设备操作界面实拍图片、产品使用说明书完整版、技术白皮书完整版任意其一作为证明材料。①提供的实拍图片能清晰、直观展示相应技术参数要求。②产品使用说明书<需包括版本号>、技术白皮书是指制造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已面向市场发行的版本,非针对本项目的“特制说明书”。③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清晰注明符合采购需求技术参数的投标产品参数在证明资料中所处位置,在证明资料中做出标记<例如用红色方框标记>。
(三)原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主要商务要求“其他”中增加一条星号条款: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注册检验报告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
(1)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所投产品的完整、有效的注册检验报告;
(2)所提交的注册检验报告的技术参数,应与投标文件中关于所投产品的技术响应保持一致。
(3)中标人未在前款约定期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注册检验报告的,视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涉及),并书面报告财政部门。
(4)中标人提交的注册检验报告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技术参数存在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暂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法调查并作出认定,经财政部门调查认定,中标人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的,中标结果无效,中标人还应当依法承担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责任。
(四)原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主要商务要求“验收要求”的(一)实物验收1条款均更正为:
1.中标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略)天内将合同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设备实物的验收,如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引进第三方检测机构或邀请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专家协助验收,相关的检测费用及专家咨询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涉及上述内容的,同步调整。上述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五)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