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财务状况报告:(略)
3、税收缴纳证明:(略)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略)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供**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