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首次公告日期:(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更正内容:(略)更正日期:(略)三、其他补充事宜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做以下回复:问题1:(略)回复:(略)问题2:(略)2、我司为中小微企业,以下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小微企业但非我司(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仅填写以下货物制造商,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回复:(略)问题3:(略)评分标准中提及“环卫类或垃圾分类项目先进(示范/优秀)单位等相关荣誉(或奖项)”, 但未明确“相关荣誉”的具体范畴。例如,部分城管或住建部门下属协会颁发的荣誉、地方街道办颁发的辖区内环卫先进单位等,是否属于有效荣誉范畴没有清晰界定,不同投标人对荣誉的判定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评分缺乏客观性与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4:(略)注(2)中规定“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或奖项),可以累计计分”,但未考虑荣誉的含金量与实际价值差异。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重复获得,本质上是对投标人同一方面能力的重复认可,若允许累计计分,可能导致仅依靠重复获取同一低价值荣誉的投标人获得高分,而获得不同类型高价值荣誉的投标人却因数量限制得分较低,无法真正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差异,有违评分的公平性原则。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首次公告日期:(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更正内容:(略)更正日期:(略)三、其他补充事宜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做以下回复:问题1:(略)回复:(略)问题2:(略)2、我司为中小微企业,以下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小微企业但非我司(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仅填写以下货物制造商,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回复:(略)问题3:(略)评分标准中提及“环卫类或垃圾分类项目先进(示范/优秀)单位等相关荣誉(或奖项)”, 但未明确“相关荣誉”的具体范畴。例如,部分城管或住建部门下属协会颁发的荣誉、地方街道办颁发的辖区内环卫先进单位等,是否属于有效荣誉范畴没有清晰界定,不同投标人对荣誉的判定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评分缺乏客观性与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4:(略)注(2)中规定“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或奖项),可以累计计分”,但未考虑荣誉的含金量与实际价值差异。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重复获得,本质上是对投标人同一方面能力的重复认可,若允许累计计分,可能导致仅依靠重复获取同一低价值荣誉的投标人获得高分,而获得不同类型高价值荣誉的投标人却因数量限制得分较低,无法真正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差异,有违评分的公平性原则。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首次公告日期:(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更正内容:(略)更正日期:(略)三、其他补充事宜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做以下回复:问题1:(略)回复:(略)问题2:(略)2、我司为中小微企业,以下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小微企业但非我司(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仅填写以下货物制造商,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回复:(略)问题3:(略)评分标准中提及“环卫类或垃圾分类项目先进(示范/优秀)单位等相关荣誉(或奖项)”, 但未明确“相关荣誉”的具体范畴。例如,部分城管或住建部门下属协会颁发的荣誉、地方街道办颁发的辖区内环卫先进单位等,是否属于有效荣誉范畴没有清晰界定,不同投标人对荣誉的判定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评分缺乏客观性与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4:(略)注(2)中规定“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或奖项),可以累计计分”,但未考虑荣誉的含金量与实际价值差异。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重复获得,本质上是对投标人同一方面能力的重复认可,若允许累计计分,可能导致仅依靠重复获取同一低价值荣誉的投标人获得高分,而获得不同类型高价值荣誉的投标人却因数量限制得分较低,无法真正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差异,有违评分的公平性原则。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更正内容:(略)更正日期:(略)三、其他补充事宜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做以下回复:问题1:(略)回复:(略)问题2:(略)2、我司为中小微企业,以下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小微企业但非我司(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仅填写以下货物制造商,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回复:(略)问题3:(略)评分标准中提及“环卫类或垃圾分类项目先进(示范/优秀)单位等相关荣誉(或奖项)”, 但未明确“相关荣誉”的具体范畴。例如,部分城管或住建部门下属协会颁发的荣誉、地方街道办颁发的辖区内环卫先进单位等,是否属于有效荣誉范畴没有清晰界定,不同投标人对荣誉的判定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评分缺乏客观性与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4:(略)注(2)中规定“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或奖项),可以累计计分”,但未考虑荣誉的含金量与实际价值差异。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重复获得,本质上是对投标人同一方面能力的重复认可,若允许累计计分,可能导致仅依靠重复获取同一低价值荣誉的投标人获得高分,而获得不同类型高价值荣誉的投标人却因数量限制得分较低,无法真正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差异,有违评分的公平性原则。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更正内容:(略)更正日期:(略)三、其他补充事宜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做以下回复:问题1:(略)回复:(略)问题2:(略)2、我司为中小微企业,以下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小微企业但非我司(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仅填写以下货物制造商,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回复:(略)问题3:(略)评分标准中提及“环卫类或垃圾分类项目先进(示范/优秀)单位等相关荣誉(或奖项)”, 但未明确“相关荣誉”的具体范畴。例如,部分城管或住建部门下属协会颁发的荣誉、地方街道办颁发的辖区内环卫先进单位等,是否属于有效荣誉范畴没有清晰界定,不同投标人对荣誉的判定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评分缺乏客观性与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4:(略)注(2)中规定“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或奖项),可以累计计分”,但未考虑荣誉的含金量与实际价值差异。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重复获得,本质上是对投标人同一方面能力的重复认可,若允许累计计分,可能导致仅依靠重复获取同一低价值荣誉的投标人获得高分,而获得不同类型高价值荣誉的投标人却因数量限制得分较低,无法真正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差异,有违评分的公平性原则。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更正事项:(略)更正内容:(略)更正日期:(略)三、其他补充事宜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做以下回复:问题1:(略)回复:(略)问题2:(略)2、我司为中小微企业,以下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小微企业但非我司(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仅填写以下货物制造商,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回复:(略)问题3:(略)评分标准中提及“环卫类或垃圾分类项目先进(示范/优秀)单位等相关荣誉(或奖项)”, 但未明确“相关荣誉”的具体范畴。例如,部分城管或住建部门下属协会颁发的荣誉、地方街道办颁发的辖区内环卫先进单位等,是否属于有效荣誉范畴没有清晰界定,不同投标人对荣誉的判定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评分缺乏客观性与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4:(略)注(2)中规定“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或奖项),可以累计计分”,但未考虑荣誉的含金量与实际价值差异。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重复获得,本质上是对投标人同一方面能力的重复认可,若允许累计计分,可能导致仅依靠重复获取同一低价值荣誉的投标人获得高分,而获得不同类型高价值荣誉的投标人却因数量限制得分较低,无法真正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差异,有违评分的公平性原则。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更正内容:(略)更正日期:(略)三、其他补充事宜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做以下回复:问题1:(略)回复:(略)问题2:(略)2、我司为中小微企业,以下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小微企业但非我司(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仅填写以下货物制造商,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回复:(略)问题3:(略)评分标准中提及“环卫类或垃圾分类项目先进(示范/优秀)单位等相关荣誉(或奖项)”, 但未明确“相关荣誉”的具体范畴。例如,部分城管或住建部门下属协会颁发的荣誉、地方街道办颁发的辖区内环卫先进单位等,是否属于有效荣誉范畴没有清晰界定,不同投标人对荣誉的判定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评分缺乏客观性与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4:(略)注(2)中规定“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或奖项),可以累计计分”,但未考虑荣誉的含金量与实际价值差异。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重复获得,本质上是对投标人同一方面能力的重复认可,若允许累计计分,可能导致仅依靠重复获取同一低价值荣誉的投标人获得高分,而获得不同类型高价值荣誉的投标人却因数量限制得分较低,无法真正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差异,有违评分的公平性原则。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更正日期:(略)三、其他补充事宜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做以下回复:问题1:(略)回复:(略)问题2:(略)2、我司为中小微企业,以下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小微企业但非我司(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仅填写以下货物制造商,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回复:(略)问题3:(略)评分标准中提及“环卫类或垃圾分类项目先进(示范/优秀)单位等相关荣誉(或奖项)”, 但未明确“相关荣誉”的具体范畴。例如,部分城管或住建部门下属协会颁发的荣誉、地方街道办颁发的辖区内环卫先进单位等,是否属于有效荣誉范畴没有清晰界定,不同投标人对荣誉的判定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评分缺乏客观性与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4:(略)注(2)中规定“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或奖项),可以累计计分”,但未考虑荣誉的含金量与实际价值差异。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重复获得,本质上是对投标人同一方面能力的重复认可,若允许累计计分,可能导致仅依靠重复获取同一低价值荣誉的投标人获得高分,而获得不同类型高价值荣誉的投标人却因数量限制得分较低,无法真正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差异,有违评分的公平性原则。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做以下回复:问题1:(略)回复:(略)问题2:(略)2、我司为中小微企业,以下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小微企业但非我司(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仅填写以下货物制造商,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回复:(略)问题3:(略)评分标准中提及“环卫类或垃圾分类项目先进(示范/优秀)单位等相关荣誉(或奖项)”, 但未明确“相关荣誉”的具体范畴。例如,部分城管或住建部门下属协会颁发的荣誉、地方街道办颁发的辖区内环卫先进单位等,是否属于有效荣誉范畴没有清晰界定,不同投标人对荣誉的判定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评分缺乏客观性与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4:(略)注(2)中规定“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或奖项),可以累计计分”,但未考虑荣誉的含金量与实际价值差异。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重复获得,本质上是对投标人同一方面能力的重复认可,若允许累计计分,可能导致仅依靠重复获取同一低价值荣誉的投标人获得高分,而获得不同类型高价值荣誉的投标人却因数量限制得分较低,无法真正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差异,有违评分的公平性原则。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做以下回复:问题1:(略)回复:(略)问题2:(略)2、我司为中小微企业,以下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小微企业但非我司(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仅填写以下货物制造商,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回复:(略)问题3:(略)评分标准中提及“环卫类或垃圾分类项目先进(示范/优秀)单位等相关荣誉(或奖项)”, 但未明确“相关荣誉”的具体范畴。例如,部分城管或住建部门下属协会颁发的荣誉、地方街道办颁发的辖区内环卫先进单位等,是否属于有效荣誉范畴没有清晰界定,不同投标人对荣誉的判定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评分缺乏客观性与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4:(略)注(2)中规定“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或奖项),可以累计计分”,但未考虑荣誉的含金量与实际价值差异。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重复获得,本质上是对投标人同一方面能力的重复认可,若允许累计计分,可能导致仅依靠重复获取同一低价值荣誉的投标人获得高分,而获得不同类型高价值荣誉的投标人却因数量限制得分较低,无法真正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差异,有违评分的公平性原则。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问题1:(略)回复:(略)问题2:(略)2、我司为中小微企业,以下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小微企业但非我司(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仅填写以下货物制造商,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回复:(略)问题3:(略)评分标准中提及“环卫类或垃圾分类项目先进(示范/优秀)单位等相关荣誉(或奖项)”, 但未明确“相关荣誉”的具体范畴。例如,部分城管或住建部门下属协会颁发的荣誉、地方街道办颁发的辖区内环卫先进单位等,是否属于有效荣誉范畴没有清晰界定,不同投标人对荣誉的判定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评分缺乏客观性与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4:(略)注(2)中规定“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或奖项),可以累计计分”,但未考虑荣誉的含金量与实际价值差异。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重复获得,本质上是对投标人同一方面能力的重复认可,若允许累计计分,可能导致仅依靠重复获取同一低价值荣誉的投标人获得高分,而获得不同类型高价值荣誉的投标人却因数量限制得分较低,无法真正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差异,有违评分的公平性原则。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回复:(略)问题2:(略)2、我司为中小微企业,以下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小微企业但非我司(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仅填写以下货物制造商,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回复:(略)问题3:(略)评分标准中提及“环卫类或垃圾分类项目先进(示范/优秀)单位等相关荣誉(或奖项)”, 但未明确“相关荣誉”的具体范畴。例如,部分城管或住建部门下属协会颁发的荣誉、地方街道办颁发的辖区内环卫先进单位等,是否属于有效荣誉范畴没有清晰界定,不同投标人对荣誉的判定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评分缺乏客观性与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4:(略)注(2)中规定“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或奖项),可以累计计分”,但未考虑荣誉的含金量与实际价值差异。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重复获得,本质上是对投标人同一方面能力的重复认可,若允许累计计分,可能导致仅依靠重复获取同一低价值荣誉的投标人获得高分,而获得不同类型高价值荣誉的投标人却因数量限制得分较低,无法真正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差异,有违评分的公平性原则。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问题2:(略)2、我司为中小微企业,以下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小微企业但非我司(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仅填写以下货物制造商,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回复:(略)问题3:(略)评分标准中提及“环卫类或垃圾分类项目先进(示范/优秀)单位等相关荣誉(或奖项)”, 但未明确“相关荣誉”的具体范畴。例如,部分城管或住建部门下属协会颁发的荣誉、地方街道办颁发的辖区内环卫先进单位等,是否属于有效荣誉范畴没有清晰界定,不同投标人对荣誉的判定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评分缺乏客观性与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4:(略)注(2)中规定“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或奖项),可以累计计分”,但未考虑荣誉的含金量与实际价值差异。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重复获得,本质上是对投标人同一方面能力的重复认可,若允许累计计分,可能导致仅依靠重复获取同一低价值荣誉的投标人获得高分,而获得不同类型高价值荣誉的投标人却因数量限制得分较低,无法真正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差异,有违评分的公平性原则。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2、我司为中小微企业,以下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小微企业但非我司(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仅填写以下货物制造商,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1.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4.两分类垃圾箱、5.再生资源回收柜、6.果壳箱、7.广告牌式果壳箱、8.塑料垃圾桶、9.环卫作业工具)回复:(略)问题3:(略)评分标准中提及“环卫类或垃圾分类项目先进(示范/优秀)单位等相关荣誉(或奖项)”, 但未明确“相关荣誉”的具体范畴。例如,部分城管或住建部门下属协会颁发的荣誉、地方街道办颁发的辖区内环卫先进单位等,是否属于有效荣誉范畴没有清晰界定,不同投标人对荣誉的判定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评分缺乏客观性与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4:(略)注(2)中规定“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或奖项),可以累计计分”,但未考虑荣誉的含金量与实际价值差异。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重复获得,本质上是对投标人同一方面能力的重复认可,若允许累计计分,可能导致仅依靠重复获取同一低价值荣誉的投标人获得高分,而获得不同类型高价值荣誉的投标人却因数量限制得分较低,无法真正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差异,有违评分的公平性原则。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回复:(略)问题3:(略)评分标准中提及“环卫类或垃圾分类项目先进(示范/优秀)单位等相关荣誉(或奖项)”, 但未明确“相关荣誉”的具体范畴。例如,部分城管或住建部门下属协会颁发的荣誉、地方街道办颁发的辖区内环卫先进单位等,是否属于有效荣誉范畴没有清晰界定,不同投标人对荣誉的判定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评分缺乏客观性与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4:(略)注(2)中规定“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或奖项),可以累计计分”,但未考虑荣誉的含金量与实际价值差异。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重复获得,本质上是对投标人同一方面能力的重复认可,若允许累计计分,可能导致仅依靠重复获取同一低价值荣誉的投标人获得高分,而获得不同类型高价值荣誉的投标人却因数量限制得分较低,无法真正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差异,有违评分的公平性原则。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问题3:(略)评分标准中提及“环卫类或垃圾分类项目先进(示范/优秀)单位等相关荣誉(或奖项)”, 但未明确“相关荣誉”的具体范畴。例如,部分城管或住建部门下属协会颁发的荣誉、地方街道办颁发的辖区内环卫先进单位等,是否属于有效荣誉范畴没有清晰界定,不同投标人对荣誉的判定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评分缺乏客观性与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4:(略)注(2)中规定“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或奖项),可以累计计分”,但未考虑荣誉的含金量与实际价值差异。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重复获得,本质上是对投标人同一方面能力的重复认可,若允许累计计分,可能导致仅依靠重复获取同一低价值荣誉的投标人获得高分,而获得不同类型高价值荣誉的投标人却因数量限制得分较低,无法真正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差异,有违评分的公平性原则。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评分标准中提及“环卫类或垃圾分类项目先进(示范/优秀)单位等相关荣誉(或奖项)”, 但未明确“相关荣誉”的具体范畴。例如,部分城管或住建部门下属协会颁发的荣誉、地方街道办颁发的辖区内环卫先进单位等,是否属于有效荣誉范畴没有清晰界定,不同投标人对荣誉的判定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评分缺乏客观性与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4:(略)注(2)中规定“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或奖项),可以累计计分”,但未考虑荣誉的含金量与实际价值差异。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重复获得,本质上是对投标人同一方面能力的重复认可,若允许累计计分,可能导致仅依靠重复获取同一低价值荣誉的投标人获得高分,而获得不同类型高价值荣誉的投标人却因数量限制得分较低,无法真正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差异,有违评分的公平性原则。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4:(略)注(2)中规定“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或奖项),可以累计计分”,但未考虑荣誉的含金量与实际价值差异。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重复获得,本质上是对投标人同一方面能力的重复认可,若允许累计计分,可能导致仅依靠重复获取同一低价值荣誉的投标人获得高分,而获得不同类型高价值荣誉的投标人却因数量限制得分较低,无法真正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差异,有违评分的公平性原则。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回复:(略)问题4:(略)注(2)中规定“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或奖项),可以累计计分”,但未考虑荣誉的含金量与实际价值差异。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重复获得,本质上是对投标人同一方面能力的重复认可,若允许累计计分,可能导致仅依靠重复获取同一低价值荣誉的投标人获得高分,而获得不同类型高价值荣誉的投标人却因数量限制得分较低,无法真正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差异,有违评分的公平性原则。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问题4:(略)注(2)中规定“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或奖项),可以累计计分”,但未考虑荣誉的含金量与实际价值差异。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重复获得,本质上是对投标人同一方面能力的重复认可,若允许累计计分,可能导致仅依靠重复获取同一低价值荣誉的投标人获得高分,而获得不同类型高价值荣誉的投标人却因数量限制得分较低,无法真正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差异,有违评分的公平性原则。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注(2)中规定“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或奖项),可以累计计分”,但未考虑荣誉的含金量与实际价值差异。同一荣誉在不同年度重复获得,本质上是对投标人同一方面能力的重复认可,若允许累计计分,可能导致仅依靠重复获取同一低价值荣誉的投标人获得高分,而获得不同类型高价值荣誉的投标人却因数量限制得分较低,无法真正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差异,有违评分的公平性原则。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回复:(略)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问题5:(略)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注(1)中规定提供获奖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但部分网上公示截图可能存在篡改、PS等风险,且仅凭借公示截图无法确保荣誉的最终真实性与有效性,可能存在投标人利用虚假公示截图骗取分数的情况,难以保障评分的严谨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回复:(略)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问题6:(略)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评分标准中仅排除了“环卫机械车辆”相关专利,但未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专利的具体方向,例如垃圾分类流程管理软件专利、垃圾分类宣传技术专利等是否属于有效专利范畴没有说明。此外,未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差异,二者在创新性、技术含量上存在显著区别,统一按3分/项计分,无法体现不同专利的价值差异,不利于鼓励真正具有高创新性技术的投标人。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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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7:(略)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注:(略)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请求:(略)回复:(略)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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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8:(略)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注①中规定“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评价均可”,但未对评价单位的资质与评价流程进行限制。部分使用单位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考核标准,导致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存疑,容易出现虚假评价、人情评价等情况,影响评分的公正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9:(略)注②中要求材料体现“获评时间、投标人名称、颁发单位”等关键评审要素,但未明确“获评时间”的具体认定标准。例如,评价意见的落款时间、评价内容中提及的项目完成时间等,哪个作为有效获评时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导致不同评委对同一材料的判定结果不一致,影响评分的统一性。请求:(略)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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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略)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问题(略):(略)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评分标准中提及“垃圾分类投放站(房/亭)或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供货或安装项目”,但“具备同样使用功能的垃圾投放设施设备”的具体类型没有明确列举,例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分类引导装置等是否属于该范畴没有清晰界定,可能导致投标人对项目范围的理解出现偏差,影响评分的公平性。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请求:(略)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回复:(略)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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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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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略)年二期)更正公告(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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