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农业农村局(略)年度经济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水肥一体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因中标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期间出现质疑,经评标委员会核查,质疑成立。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略)年修订),喷雾机属于目录内农机产品中的植物保护机械强制性认证产品,依法需要3C认证。杭州时祺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的“喷雾机”的生产厂家未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略)年修订)的要求取得相关认证,为本项目提供的“喷雾机”不符合项目需求,做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农业农村局(略)年度经济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水肥一体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略)
原公告的合同包1(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农业农村局(略)年度经济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水肥一体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略)
原公告的合同包1(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农业农村局(略)年度经济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水肥一体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略)
原公告的合同包1(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农业农村局(略)年度经济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水肥一体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评审价格(第1候选人):(略)
原公告的合同包1(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农业农村局(略)年度经济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水肥一体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评审总得分(第1候选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