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分内容: 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就以下条件: 1.具有环境类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得(略)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略)分; 2.具有环境类专业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或以上得(略)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略)分; 3.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生态环境相关的固体废物辅助管理或环境监管或环境安全管控或资源保障相关项目(合同应包含固体废物辅助管理或环境监管或环境安全管控或资源保障相关服务内容)的工作经验且作为项目负责人得(略)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略)分;(同一项目连续续签不重复计分) 4.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固体废物辅助管理或环境监管或环境安全管控或资源保障服务类荣誉得(略)分,本项最高得(略)分。 (二)评分依据: 1.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涉及学历学位的,要求同时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略) 3.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服务人员页、双方盖章页)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需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项目负责人最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交证明需体现缴费单位名称,只体现代码的需同时提供其代码与缴费单位名称对应系统查询证明或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若因为政府部门原因无法提供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政府部门官方通知证明(或官网公告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