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清河站北-安宁庄综合开发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1#酒店及酒店式公寓楼等(略)项)防火门供货资格预审更正公告
更正内容描述
公告中递交截止时间:(略)
1、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end
海淀区清河站北-安宁庄综合开发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施工)一标段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京发改(核)〔(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海开云创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为位于海淀区清河街道,东至西二旗西路,南至安宁庄路,西至清河火车站东路,北至安宁庄北路,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略)%。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海淀区清河站北-安宁庄综合开发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1#酒店及酒店式公寓楼等(略)项)防火门供货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招标联合体,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本货物采购项目名称:(略)
2.2 本货物采购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略)
2.3 本货物采购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供货及提供的服务:
2.3.1 本货物采购项目的采购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以及相关要求见附表“采购货物一览表”。
2.3.2 本货物采购项目提供的服务:(略)
2.4 其他要求:(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 end
3.1 本货物采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
3.1.1 本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是采购货物的:
3.1.2 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资质,近 五 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略)万及以上的防火门供货业绩(近年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3 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资质,近 五 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略)万及以上的防火门供货业绩(近年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采购货物制造商应具备/资质,采购货物的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
(2)申请人应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略)
3.2 本货物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要求:(略)
4、申请人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的递交 end
4.1 本货物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略)
5、资格预审方法
本货物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有效时间内,下载文件家数不足7(含)家,或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有效时间内,递交文件家数不足7家(含)时,本货物采购项目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开展招投标活动。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end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略)-(略)-(略)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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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end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略)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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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告发布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略)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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