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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需提供(略)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磋商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7、税收缴纳证明:(略)
8、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建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或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有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