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蔬菜类: 供应商具有与蔬菜类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的,且该蔬菜类供货商获得过“农业产业化地(市)级及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荣誉的,得4分,满分4分。 2、禽蛋类: 供应商具有与禽蛋类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的,且该供货商获得过“农业产业化地(市)级及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荣誉证书或具有“地(市)级及以上畜禽标准化示范场”证书或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的“绿色食品A级产品认证企业”证书的,每提共1个证书得4分,满分4分。 3、米、面、油、肉类: 供应商具有与米、面、油、肉类任意品类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的且该供应商获得过“农业产业化地(市)级及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荣誉的,得4分,满分4分。 4、净菜类: (1)供应商具有与净菜类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的,得2分,满分2分。 (2)上述净菜类供货商具有净菜加工能力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等资料),满分5分: ①面积<(略)㎡的,得3分。 ②(略)㎡≤面积<(略)㎡的,得4分。 ③面积≥(略)㎡的,得5分。 注:(略) (3)自有或租赁的仓库,均认可。如为自有的,响应文件中提供仓库自有产权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所有人须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为租赁的,响应文件中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的扫描件(产权所有人须为租赁合同的甲方(即出租人))。 (4)供应商如提供多个仓库,仅以得分最高的仓库计分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