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延至(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2、更正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暂定数量及评分标准
(1)取消原商务与技术部分类似业绩评分项
(2)删除原评分项中“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具有平面设计专业资格证书或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资格证书的,每证得1分,最高2分。”
(3)原评分标准中设置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达 6 人及以上, 且项目团队专业配备、人员齐全(策划和文案人员、美术和设计指导、喷绘技师或拼接技师等) 的得6 分。”改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达 6 人及以上, 且项目团队专业配备、人员齐全(策划和文案人员、美术和设计指导、喷绘技师或拼接技师等) 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6 分。
(4)原评分标准中设置的“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人员需提供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专业为广告传媒类(包括城市规划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等类似专业)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且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维持设计师人数,3人及以上得3分,2人得2分,1人得1分。”改为:(略)
(5)取消原招标文件中关于“实施能力展示方案”中的U盘递交及人员陈述,改为“投标人根据场景设计主题上传场景设计内容,设计内容以视频演示形式形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