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参数((略)分) 1.起评分: 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略)分。 2.加分条款: 投标文件投标应答优于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垂直电梯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中▲号标注的相关技术需求或“(三)电梯功能要求”中的相关功能要求的,可加分。 具体加分条款标准如下: 2.1▲1曳引系统: (1)1.1曳引悬挂系统(2分): 前置说明:(略) ①采用钢丝绳的,钢丝绳公称直径在基准值(≥8mm)基础上增加 2mm 及以上,且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略) ② 采用钢带的,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略) 本项说明:(略) (2)1.2曳引机(2分):(略) (3)1.3曳引机制动器(2 分):(略) 2.2▲4门机装置: (1)4.1门电机(2分);采用永磁同步变频门机;门电机IP防水防尘防护等级均≥IP(略)得1分,门电机IP防水防尘防护等级均≥IP(略)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 (2)4.3开关门噪音(2分):(略) 2.3▲7轿门安全系统(2分): 所投标型号的电梯光幕防护等级≥IP(略)且光束数目≥(略)得1分,防护等级≥IP(略)且光束数目≥(略)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其他不得分。 2.4▲8电源要求(1分) 电压波动范围≥±(略)%得0.5分;电压波动范围≥±(略)%得1分;此项最多得1分。 2.5▲9抗雷击要求(1分) 抗雷击范围≥±(略)KV得0.5分;抗雷击范围≥±(略)KV得1分;此项最多得1分。 2.6▲(略)电梯轿厢振动加速度(1分): 同时满足水平方向最大峰值≤0.(略)m/s²、垂直方向最大峰值≤0.(略)m/s²,得 0.5 分;同时满足水平方向最大峰值≤0.(略)m/s²、垂直方向最大峰值≤0.(略)m/s²,得 1 分。此项最多得 1 分。 2.7电梯功能扩展(4分): 在满足采购需求“(三)电梯功能要求”及国家强制标准规定的电梯必备功能的基础上,投标人额外提供的新增功能,按以下类别分档加分(同一功能不得跨类重复计分;产品具备类似功能即可,表述可以不完全一致): 电机与驱动保护类:(略) 乘梯操作优化类:(略) 门区安全防护类:(略) 故障诊断与应急自救类:(略) 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 说明:(略) 2.投标人须提供《电梯功能扩展响应表》一份(格式自定),逐项列明所投梯型具备的扩展功能、所属类别及对应的佐证材料来源(具体到页码)。佐证材料可包括:(略) 3.扣分条款((略)分): 3.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垂直电梯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中带“▲”号标注的部分,共6条),从起评分中扣除1分,共计6分,扣完为止。 3.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和“※”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共(略)条),从起评分中扣除0.5分,共计9分,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