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中医院未被污染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回收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1、对原招标文件申请人资格要求第3条更正原条款: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略)
现更正为:
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开展医用一次性塑料瓶、袋、玻璃瓶回收、采集、加工、处置、利用及未受污染医用塑料处置利用相关业务的能力。本项目不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体文字表述作为资格审查否决条件,投标人需具备承接本项目对应业务的条件即可。
2、对原招标文件申请人资格要求第6条更正原条款:
6. 根据皖商办流通函〔(略)〕(略)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内拥有固定经营场所:(略)
现更正为:
[if !supportLists]6.[endif]根据皖商办流通函〔(略)〕(略) 号文件要求:
安徽省内企业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安徽省外企业在皖合规设点并按规定完成跨省转移备案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履约。
3、删除原资格要求第9条
原条款内容:
9. 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更正内容:
取消本项资格要求,招标文件中该条款予以删除。
三、更正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原文件获取时间:(略)
更正后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略)
四、更正开标时间
原开标时间:(略)
更正后开标时间:(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注:(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