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诚信资格承诺函 诚信资格承诺函 致:(略) 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磋商公告,本单位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声明: 1. 本单位具备以下条件:(略) 1.1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if2.[endif]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本单位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本单位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响应无效处理。 2.3 本公司非联合体投标。 本单位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说明: 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