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三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
3
车辆资质与随车配备
●
(1)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投入自有产权车辆大型普通客车(略)座以上不少于6辆,大型普通客车(略)-(略)座不少于2辆,中型客车(略)≤座位数≤(略)座不少于2辆,小型客车1≤座位数≤7座不少于(略)辆。大中型客车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小型客车须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及备案车辆明细、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所有车辆证件所有人与供应商相一致。(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相应条款的全部要求,为采购人提供 具备合法运营资格、符合国家车辆安 全行驶技术标准与环保要求且安全性 能优良的车辆,并确保每台车辆随车 配备齐全有效的车辆钥匙、机动车行 驶证、当期有效保险单等证件,以及 备胎、三角警示牌、灭火器、反光背心等安全应急工具与设备,且在服务周期内持续保障车辆资质、证件、保险及安全装备的有效性,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提供自有产权大中型客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小型客车《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及备案车辆明细、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服务车辆信息一览表》(含车牌号、车型、注册日期、保险信息等);
(2)技术偏离表(加盖公章)
(1)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投入自有产权车辆大型普通客车(略)座以上不少于6辆,大型普通客车(略)-(略)座不少于2辆,中型客车(略)≤座位数≤(略)座不少于2辆,小型客车1≤座位数≤7座不少于(略)辆。7座及以上客车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7座以下客车须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及备案车辆明细、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所有车辆证件所有人与供应商相一致。(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相应条款的全部要求,为采购人提供 具备合法运营资格、符合国家车辆安 全行驶技术标准与环保要求且安全性 能优良的车辆,并确保每台车辆随车 配备齐全有效的车辆钥匙、机动车行 驶证、当期有效保险单等证件,以及 备胎、三角警示牌、灭火器、反光背心等安全应急工具与设备,且在服务周期内持续保障车辆资质、证件、保险及安全装备的有效性,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提供自有产权7座及以上客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7座以下客车《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及备案车辆明细、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服务车辆信息一览表》(含车牌号、车型、注册日期、保险信息等);
车辆数量
(略)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自有产权车辆在(略)辆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加1分,满分(略)分。所提供的车辆证件需齐全、 清晰,如果不齐全、不清晰、行驶证与供应商不一致的不得分。
提供自有产权大中型客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小型客车《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及备案车辆明细、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车辆证件所有人与供应商相一致。
提供自有产权7座及以上客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7座以下客车《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及备案车辆明细、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车辆证件所有人与供应商相一致。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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