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略)
二、招标编号:(略)
三、更正内容:
(一)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进行延长,延长后时间为:(略)
(二)开标时间地点更正为:
1、开标地点:(略)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3、开标时间:(略)
(三)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略)
投标保证金应于(略)年6月(略)日(略):(略)
(四)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审标准“7、人员配置”中相关内容更正如下:(略)
1、“拟派本项目厨师,具有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资格)资格的,得 4 分。”现更正为“拟派本项目厨师,具中式烹调师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人社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 4 分。”
2、“拟派驻本项目其他人员中,具有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资格的,得 3 分。”现更正为“拟派驻本项目其他人员中,具有公共营养师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人社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 3 分。”
(五)其它事项不变,请以更正后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