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评分标准-商务部分-项目服务团队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1年以上医用织物洗涤服务管理经验,提供服务经验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行业技能证书(所有发证机构均认可)、健康证(有效期内)及投标单位(略)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满足要求得5分。2.洗涤操作团队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专业洗涤技能培训证书(所有发证机构均认可)的,每提供1人得2.5分,最多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有效期内)及投标单位(略)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3.运输团队配备合理,司机均持有相应驾驶证且有良好驾驶记录,提供机动车驾驶证、承诺书、健康证(有效期内)及投标单位 (略)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满足要求得3分。4.拟派项目其他人员(不含上述人员),每提供1名上岗人员得0.5分,最高得7分。提供上岗人员健康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略)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1年以上医用织物洗涤服务管理经验,提供服务经验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本省人社备案第三方(须提供相关备案证明)颁发的中级(四级)及以上洗衣师技能等级证书、健康证(有效期内)及投标单位(略)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满足要求得5分。2.洗涤操作团队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本省人社备案第三方(须提供相关备案证明)颁发的中级(四级)及以上洗衣师技能等级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5分,最多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有效期内)及投标单位(略)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3.运输团队配备合理,司机均持有相应驾驶证且有良好驾驶记录,提供机动车驾驶证、承诺书、健康证(有效期内)及投标单位 (略)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满足要求得3分。4.拟派项目其他人员(不含上述人员),每提供1名上岗人员得0.5分,最高得7分。提供上岗人员健康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略)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 | 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拟投入设备 | 1.投标人具备集成式洗衣机(单台≥(略)kg装载量)设备,每提供一台得1分,总分4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证明装载量达到(略)kg及以上,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台隔离式洗衣机(单台≥(略)kg装载量)设备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装载量达到(略)kg及以上,不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非隔离式洗衣机设备(单台≥(略)kg装载量),每提供一台得1分,总分5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装载量达到(略)kg及以上,不提供不得分。4.投标人具有不少于一套全自动烫平机设备,熨烫宽度≥(略)mm,满足医用织物熨烫消杀标准,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不提供不得分。5.配备医用全自动烘干机,单台装载量≥(略)kg,满足医用烘干杀菌要求,每提供一台得1分,总分5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不提供不得分。备注:(略) | 1.投标人具备集成式洗衣机(单台≥(略)kg装载量)设备,每提供1台得1分,总分8分(必须配备卫生隔离式洗衣机1台及以上,否则该项不得分);或投标人具备隧道式洗涤机组(洗涤笼、洗衣笼、隧道洗衣龙),每提供一套得8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装载量达到(略)kg及以上,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不少于一套全自动烫平机设备,熨烫宽度≥(略)mm,满足医用织物熨烫消杀标准,得6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不提供不得分。3.配备医用全自动烘干机,单台装载量≥(略)kg,满足医用烘干杀菌要求,每提供一台得2分,总分6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不提供不得分。备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