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略) (略)﹞ (略)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应在文件中写明各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①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 ,属于 (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略)
</p)
日期:(略)